衛生局長到現在還在說謊,還在說民意代表不是用民代身分,而是以其他類別優先施打,請問這份簽呈是怎麼解釋?
第一項就直接講明,要開放讓議員、民代施打。
且徐縣長多次公開說明其認為民意代表接觸人群多,應「從寬認定」,比照鄰長納入第二類優先施打,不只在幾天前這樣回答,6/15防疫記者會就提出了,雖然6/17中央直接打槍說民代沒有實際協助防疫工作,不納入任何優先類別,但苗栗縣仍然不甩中央,6/20火速自行調整開放。
而我今天在質詢台詢問張局長的三個問題,也答得亂七八糟。
第一個問題,衛生局有沒有在群組中用訊息告知基層施打單位主管,民意代表可以用第二類打疫苗?局長點頭說有。
第二個問題,我問有沒有民意代表所屬單位用第二類身分造冊送到衛生局?局長卻說不清楚,明明五月就發生過的事,到現在還在裝傻。為什麼不敢給二類名單?
第三個問題,局長之前一直說民代符合第二類中的項目當然可以優先施打,我列出指揮中心公告第二類維持防疫量能中的七種類別,詢問她民意代表到底符合哪一點?局長答不出來後,今天竟改口說她講的不是第二類,而是其他類別,像是第一類同住家人,或是第七類。
先不說醫護同住家人五月就沒被納在第三類中了,張局長這樣不承認苗栗縣政府把民代身分納入優先類別中的說法,不只無法解釋這份便簽、無法解釋第一個問題回答有通知施打單位民代可施打、無法解釋我們所掌握不符合任何類別卻先打的民代、無法解釋民意單位送上來的第二類造冊。
張局長前後不一的說法,更等於實質上打了縣長「第二類應讓民代從寬解釋」的說法一個響亮的巴掌。
這鐵錚錚的證據指出苗栗縣政府就是讓議員、代表開放施打,衛生局張局長在質詢台上仍不願承認,我真的不懂徐縣長為何不撤換這種局長,反而要把依法行政開罰京元電的工商處黃處長懲處拔官降調。
昨日面對媒體,張局長竟還抱怨我緊咬這題窮追猛打,不正是因為衛生局無視中央的規範、呼嚨政風的調查、不甩議會的監督,本於職責,我當然要追到底,給縣民完整的真相。
沒關係,若苗栗的議會和政風都拿衛生局沒輒,接下來我們就函請衛服部的政風、法務部廉政署還有監察院來進行調查,真相終會水落石出。